February 4, 2010

美國生活教室~醫療保險之COBRA

什麼是COBRA呢?

如果是在討論保險的時候聽到,他可不是眼鏡蛇,而是Consolidated Omnibus Budget Reconciliation Act (COBRA)的縮寫, COBRA法案是4/7/86通過的聯邦法,在此法的規定下,在員工超過20人的機構做事者,離開工作的時候,無論是全職或是兼職的員工都有權在18個月內繼續享受原來公司的醫療保險福利(Group Health Insurance),但須自行支付每月投保保費。想引用COBRA福利保障的離職工作人員,須在60天內通知原公司。

建議參考網站 http://www.dol.gov/dol/topic/health-plans/cobra.htm

在美國通常你的保險都是雇主幫員工投保,並支付部分或全部的費用,員工離職後,就同時失去了醫療保險的保障,按聯邦COBRA法或加州CAL-COBRA法規,離職的員工可繼續原有的健康保險到18至36個月,只是雇主不再幫忙支付費用而是由員工自己負擔保險費。當18個月的COBRA或36個月的CAL-COBRA結束時,有病的人有權按聯邦HIPPA法規,在63天內憑證向健保公司申請取得“Guaranteed Issue”健保。保費也比正常高很多。但你別無選擇。身體健康的員工在離職前,最好找專業健保經紀幫忙,投保個人家庭健保計劃,能省許多錢。

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ARRA帶給COBRA的福利
對於失業的員工而言,雖然可以繼續購買前公司的健康保險COBRA或Cal-COBRA,但是員工得完全自行支付保險費,雇主不再分擔,因此COBRA健康保險成為失業員工一項沉重的負擔。

好消息是,2009年2月17日奧巴馬總統簽署了美國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(ARRA) ,其中包含了一項新的COBRA補助計劃,此計劃適用於65歲以下的失業員工。

新條款對於選擇COBRA健保的人提供以下改善的補助計畫: (1)從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之間失業的員工,在前9個月COBRA保費可享有65%的政府補助;(2)原先在離職60天內必須選擇加入或不加入COBRA的期限,現在已延長至120天;(3)假如因為60天內沒付保險費而失去COBRA保險,將可以有第二個60天的期限,選擇從新加入COBRA健保。

學生保險適用COBRA嗎?
The law generally covers health plans maintained by private-sector employers with 20 or more employees, employee organizations, or state or local governments.
所以學生保險應該無法適用COBRA

想要引用COBRA的理由
理論上,Group Insurance都會提供比較好的條件,例如相對比較低廉的保費卻提供比較好的保障,像學生保險就是個很好的例子,所以可能會比去買個人的plan划算,但是....我用的是"可能",因為BEN的小公司就是個例外,她們的group insurance跟自己單獨去買,價格根本沒有差別,可能是因為公司太小了,跟保險公司沒有議價空間,這樣的情況還需要COBRA嗎? 這樣的法案還是有幫忙的時候,比如說,你是個懷孕的員工, 如果你在懷孕過程離職, 你如果去買新的保險,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付你的生產費用的,因為這是發生在契約之前已經有的狀況(有點像帶病投保), COBRA這時就可以幫忙, 你可以延續之前的保險而得到生產的保障

以上是我的了解,有大大有指正的話,歡迎提出來喔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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